申請的處理
依您的申請﹐政府機關會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您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此外﹐還可以提供打印、復制等服務。 您在申請中選擇以郵寄、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獲取政府信息復制件的﹐將依您要求提供。如果因為技術原因無法滿足﹐政府機關會選擇以符合該政府信息特點的形式向您提供。 政府機關依申請向您提供政府信息﹐將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遞送等成本費用。如果您屬于低收入者﹐您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免費提供。
對您的申請﹐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政府機關將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如果您已經辦妥申請手續﹐政府機關將當場提供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不能當場提供的﹐將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 政府機關因正當理由不能在上述時間內答復或者提供﹐政府機關將書面告知您﹐並將在15個工作日內答復或者提供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如果您認為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區監委(地址﹕金山大道2000號1619室﹔聯系電話﹕57921148﹔電子郵箱﹕webmaster@jlw.gov.cn)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會予以調查處理。 如果您認為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法向區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您經濟損失的﹐您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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