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我區民營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實施行業指導價

2008年7月4日



  為了強化營利性醫療機構價格管理﹐規范醫療服務收費項目與標准﹐從7月10日起﹐我區將執行民營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費實施行業指導價。

  此次醫療服務收費行業指導價的實施是一種行業價格自律行為﹐受到市物價局、市衛生局的支持與認可﹐市、區衛協將定期組織檢查評估﹐嚴重違規者將被網上或媒體公示。此外﹐行業指導價每半年調整一次。

  各民營營利性醫療機構可根據市衛協公布的相關服務收費項目﹐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由其單位根據醫療成本、相關稅費、醫療消費水平等“自行定價”﹐市衛協取最高價為指導價。行業指導價收費標准為最高價格﹐各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突破﹐下浮不限。

  民營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費實行行業指導價管理後﹐將有利于進一步嚴格各醫療單位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管理工作。各醫療單位還將以採用觸摸式、滾動式電子屏顯示方式﹐或利用電腦網上查詢﹐切實做到明碼標價﹐在付給病人發票或收據的同時也將提供門急診收費明細帳單、住院費用一日清單。

  另外﹐各單位的醫療服務項目如涉及到大型手術、植入材料或檢查治療項目在5種以上或費用2000元(含2000元)以上﹐應予書面告知醫療服務項目及明細價格﹐在患者同意簽字後方能實施相關醫療服務。(金山報 陳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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