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區出臺兩個"實施意見" 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
| 2007年10月26日 |
|
10月23日﹐中共金山區委辦公室印發了《金山區關于黨委(黨組)對“三重一大”問題進行集體民主決策的實施意見(試行)》和《金山區關于對處級領導班子黨政主要負責人監督的實施意見(試行)》﹐這是認真貫徹落實今年8月市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若干意見(試行)》和《關于黨委(黨組)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見(試行)》具體措施。
在制訂“兩個實施意見”過程中﹐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多次征求了部分黨政主要負責人、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共20多人的意見﹐並通過政務網征求了各單位的意見。
區紀委、區委組織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黨委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准則(試行)》等黨內規章的有關規定﹐認真把握以下三點原則﹕一是注意與現有國家法律和黨內規章的銜接﹔二是對分散在各處的監督規定進行整合﹔三是認真總結本區對處級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監督的經驗教訓。
“兩個實施意見”的內容包括制定依據、原則、方法、要求和保障措施等﹐適用對象范圍為各鎮、社區(街道)、金山工業區﹐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處級領導班子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各區屬企業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參照執行。
“兩個實施意見”的出臺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我區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來源﹕區紀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