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加大合作医疗扶持资金力度使更多农民受惠获保障

2007年5月15日



  为加快我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区财政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参保农民医疗保障水平,2007年区财政积极落实合作医疗扶持资金,调整大病可报销医疗费用标准。

  一是加大合作医疗的投入力度。2007年共投入资金1552.59万元,其中277.59万元用于对65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低保和残疾人员的个人投保经费实行全免,实施政府买单。

  二是实行区级大病统筹统支制度,提高大病报销封顶线。2006年,镇级大病报销项目仅占医疗总费用的57%左右;区级大病报销项目占医疗总费用80.7%左右。2007年区财政统一区、镇两级大病报销标准,实行可报医疗费用5001元以上的区级大病统筹统支制度,并增加了大病可报销项目范围,将大病报销的封顶线从 3.9万元提升到4.5万元。

  三是继续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和帮困制度。参保农民患大病并可报医疗费用达5001元以上时,除得到常规合作医疗报销外,最高还可补偿8万元。这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使农民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和保障,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带来的益处。


来源:金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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