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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上半年度保障金下月发放 专项资金为困难群众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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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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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全区5956名生活困难群众将从区相关机构领取到根据每户收入不同而核查发放给他们的上半年度保障金,由此,这些困难群众的年最低收入将达到上海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2560元/年。预计专项保障金将达到237.55万元,其中区财政承担97万余元。
近年来,我区城乡社会救助范围逐步拓展,制度不断完善,投入逐年增加,效果更加显著。区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由280元/月提高到32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240元/年提高到2560元/年,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低保制度的“安全网”和“最后防线”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2006年一年,我区每月平均为2266户(3973人)城镇低保对象实施生活救助累计998.8万元;全年平均为2404户(6322人)农村低保对象实施生活救助557.28万元。每月平均对528名城镇重残无业人员实施救助累计185.4万元;全年平均为1327名农村重残无业人员实施救助311.32万元。
区有关部门去年还实地查看并审核了全区86户贫困家庭的危、旧房屋,对其中需翻建和修缮的84户落实了专项救助资金46.4万元;对城乡贫困家庭实施医疗救助2761人次361.49万元;实施家庭应急救助178人次54.5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大学助学937人131.39万元;利用慈善基金助困1667人次96.57万元;助医3137人次210.85万元;助学937人131.39万元。救助管理站积极主动救助各类人员207人次。
此外,“千名机关干部帮万名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也不断深入人心。区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为117个各级机关、2494名党员干部与2573户城乡低保家庭结对帮扶。经济上帮困、生活上分忧、精神上解闷,帮困活动深入人心。全年共投入资金432.24万元,党员干部个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
我区今年继续对农村低保中18-59周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实行投保补贴。据初步统计,今年享受此项补贴的人数约2306人,补贴费69万余元。(金山报 胥斌、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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