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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在"阳光"中灿烂 "阳光工场"示范区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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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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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妙婀娜的舞姿,激情四溢的指挥,陈莉萍阳光般的笑脸上,散发着一种对生命的希冀与热爱。而这些也足以让人忽略了她患有轻度智障,并伴有肢体生理缺陷。陈莉萍是“金山区阳光工场”的一名学员。当记者问及她在“阳光工场”的感受时,陈莉萍的嘴里缓缓迸出“开心”二字。的确,她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达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因为在“阳光工场”她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她喜爱的跳舞、指挥,但更重要的是,她实现了自我谋生。 学会自我谋生对于任何一个有劳动能力的正常人或许都不成大问题,但对于“阳光工场”的学员们来说,他们将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跟其他学员一样,陈莉萍每周一到周五都在“阳光工场”进行编织、袜织花、糊纸盒等技能培训。现在,新开设的农民画技能培训也让学员们拿起了画笔,描绘起了自己的美妙人生。利用平时所学的技能,学员们为一些企业进行简单的产品加工。陈莉萍就曾经在枫泾的一家箱包厂做些贴牌、打包的活儿。现在陈莉萍每月都有200元左右的劳动所得。 位于朱泾镇众益街的“金山区阳光工场”是我区唯一一个“阳光工场”示范区,成立于今年四月,共有31个学员,内设有劳动技能培训区域、教育文化培训区域、康复训练区域等,主要进行扎头巾、粘纸盒、钩针等简单劳动。“阳光工场”是接纳轻度智障人士开展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同时结合社会综合需要,提供就业辅导、康复训练、文化体育活动等项目的服务。 “阳光工场”是依托“阳光之家”而建,但又有别于“阳光之家”。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并有到社会参加工作愿望的轻度智障人士,都可以成为“阳光工场”的学员,而它的建立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为智障人士服务的水平,开发智障人士自身的潜能,拓展智障人士与社会相融合的途径,更好地迎接2007年世界特奥会。 据了解,在全市范围建立50所“阳光工场”已被列为2007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了四家“阳光工场”,并通过市验收合格,我区的“阳光工场”就是其中之一。此外,我区张堰、工业区、石化街道、吕巷、亭林等7个地区也已在进行“阳光工场”示范区的申报。(金山报记者 周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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