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创建完成

2007年11月20日



  日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法宣办决定授予金山区枫泾镇下坊村等28个村(居民小区)第一批“金山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金山区民主法治示范居民小区”荣誉称号,标志着作为写入区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任务之一,第一批“金山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圆满完成。

  今年2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法宣办联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始以来,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扩大农村(居民小区)基层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小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区共申报创建单位32家,前一阶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走访了各创建单位,并进行了具体指导和初步筛选,今年9月,区考核组对我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到28家创建单位认真听取了各单位的创建情况汇报并按照创建要求和验收标准实地查看了硬件设施和相关资料台帐。

  第一批28个村(居民小区)“金山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金山区民主法治示范居民小区”的共同特点是:基层组织健全有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扎实有效,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到位,规范有序;农村(居民小区)社会平安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区法宣办将在明后两年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的创建活动,适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的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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