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年5月7日



金府办〔2008〕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红十字会制订的《关于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救护培训工作,根据《金山区2007—2010年红十字救护工作规划》要求,以及《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金山区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金府办〔100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救护培训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社区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培训是非专(职)业人员的群众性普及培训,通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初级救生技能的培训,提高社区居民个人及组织在突发灾害、意外事件和危重病发生时的应急能力。

  (二)目标:2008--2010年全区需完成50名师资、4100名初级急救员的培训任务,实现常住人口每130人中有1人取得初级急救员证书;应对突发事件现场初级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率要达到常住人口的6 %,完成普及培训3.5万人次(包括救护员)。

  二、对象和任务

  (一)对象:
  1、对社区居民开展避险逃生知识的普及培训。
  2、对特殊行业进行培训。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文件的要求,在机关、城市管理、公安、交通、建筑、旅游、服务等行业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是从事高危作业、易发意外伤害行业、服务行业和社会上需要培训的人员,包括:交通民警、机动车驾驶员、游泳场馆救生员、生产一线职工、饭店服务人员、建筑行业相关人员普及培训。
  3、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普及培训。

  (二)任务:
  见附件1。

  三、内容与标准

  根据市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教学大纲要求,培训内容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各有侧重。

  (一)师资队伍
  师资人选要求具有奉献精神,具有教学、带教经验,年龄小于60周岁,身体健康的志愿者或兼职人员。全面承担全区红十字急救员和社区的急救知识的培训任务。
  师资培训工作由市红十字会承担,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上海市红十字会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师资上岗证书。师资人选由区、镇红十字会选派。

  (二)初级急救救护员
  1、培训目标
  通过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受训人员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作为非专业的第一目击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能自救互救,以减轻痛苦、减少伤残,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2、培训标准
  (1)理解现场初级急救原则,明确救护目的。
  (2)正确报警、呼救。
  (3)基本掌握现场初级急救技能: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伤(病)员。
  (4)基本掌握心肺复苏的理论与操作。
  (5)基本了解意外伤害、灾害事故的避险逃生技能。
  (6)能指导社区居民了解现场初级急救内容,能辅导社区居民学习现场初级急救技能。
  3、培训课时
  16学时。救护员培训工作主要由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员由各单位选派,考核合格颁发急救员证书。

  (三)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普及培训
  1、培训目标
  通过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社区群众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在遇到意外伤害或突发事件时,能做出正确处理。
  2、培训标准
  (1)理解现场初级急救的意义和重要性。
  (2)正确报警、呼救。
  (3)基本了解意外伤害、灾害事故的避险逃生技能。
  (4)知晓现场初级急救概念:学会心肺复苏的操作,了解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伤(病)员的正确方法。
  3、培训课时
  8学时。普及培训工作主要由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负责,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四、组织领导和教学保障

  (一)为使救护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区政府成立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民防办、消防支队、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培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由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镇(金山区工业区)相应建立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二)救护培训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由市、区财政承担。各单位根据培训站需要可适当投入一定经费。
  (三)区、街镇(金山工业区)设立培训基地,依托社区学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为红十字救护培训基地,常年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及群众性现场急救知识普及工作。
  (四)培训工作办公室设立“现场初级急救培训教研组”,负责培训师资日常管理,对培训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师资要服从区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街镇(金山工业区)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小组的安排,准时到安排的培训点讲课;每2个月组织一次全区师资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帮助培训师资提高讲课水平。
  (五)做好救护培训的资料档案收集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和受训人员数据库,按规定向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上报月报表。
  (六)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在区红十字会的协调、指导下,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动员、组织红十字救护队员(取得初级急救员证书)参加培训班;举办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切实保证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五、培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3月—4月初宣传动员,制定培训计划、挑选培训师资、培训站落实阶段。
  第二阶段:2008年4月—2008年12月,完成第一年初级急救员取证培训和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结合世界急救日等活动,定期进行群众性现场救护演练,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并了解现场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三阶段:2009年1—12月,完成第二年培训任务并结合培训情况,从优秀的初级急救员中招募志愿者,进一步充实完善社区红十字救护队。为应对日常突发事件做准备。
  第四阶段:2010年1-9月完成第三年培训任务并进行一次综合性全区群众性现场救护演练(设计情景、模拟演练),对3年的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1、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培训任务安排表
  2、金山区红十字救护队员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安排表
  (2008年4月-12月)

附件1: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培训任务安排表

   

户 籍

人 口

红十字

救护员

年平均

培训人数

普及数

年平均

培训人数

 

  88444

690

230

5380

1794

 

29203

230

77

1775

592

 

57937

455

152

3520

1174

 

42792

335

112

2600

867

 

31496

250

84

1915

639

金山卫

48447

380

127

2945

982

工业区

26783

210

70

1630

544

 

30720

240

80

1870

624

 

35471

280

93

2160

720

 

63761

500

167

3880

1294

石化街道

67802

530

178

4125

1375

  

524241

4100

1367

31800

10600

附件2:

金山区红十字救护队员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安排表
(2008年4月—12月)

单 位

总人数

1400

办班次数/人次

石化

培训点

朱泾

培训点

教育系统

180

5/36

4月份:第234

4月份:第23

枫泾镇

140

4/35

 

4月份:第4

5月份:第234

石化街道

178

6/30

5月份:第234

10月份:第234

 

亭林镇

140

4/35

 

6月份:第1234

朱泾镇

210

6/30

 

7月份:第1234

8月份:第12

张堰镇

70

2/35

6月份:第12

 

山阳镇

63

2/33

6月份:第34

 

委办局

70

2/35

7月份:第12

 

工业区

70

2/35

 

8月份:第34

金山卫

70

2/35

8月份:第12

 

吕巷镇

70

2/35

 

9月份:第34

廊下镇

70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