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2005年9月1日



  《民法通则》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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