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本市牌照的车辆怎样申领“环保标志”?

2006年2月6日



  (1)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范围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上述各类车辆的上牌日期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以下同)

  (2)申领材料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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