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政府机关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2006年10月23日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具体而言,包括市和区、县、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根据法定授权或者政府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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