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如何计算税款?

2005年9月1日



  计税依据确定后,按5%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同时,按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征收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和1%的河道整治费。

  例如:张某出售一套位于本市某中心区的普通住房,合同销售价80万元,该住宅购进时的发票注明价格为70万元,居住未满一年,其应纳税费为:

  (1)应纳营业税=(800000元-700000元)×5%=5000元;

  (2)应纳城建税=5000元×7%=350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5000元×3%=150元;

  (4)应纳河道整治费=5000元×1%=50元。

  合计应缴纳税费5550元。

  外籍个人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按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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