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鉴定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2007年3月14日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检测、鉴定的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无法明确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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