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取号 TH4901000-2007-006
产生日期 2007-3-22 关键词 机构 非常设 劳动争议仲裁 调整 通知
内容描述 关于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7〕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鉴于有关部门人事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士杰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裴雄卿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黄 政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何忠明 区经委副主任
      张 伟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沈勇军 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主任科员
      顾东云 区外经委副主任
      曹 冠 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程勇松 区劳动保障局仲裁科科长
  金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由程勇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金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