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区2007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索取号 TA0302000-2007-001
产生日期 2007-4-12 关键词 农业 农民增收 2007年实施 意见
内容描述 关于金山区2007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金府〔200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落实区人代会提出的2007年农民增收目标,加快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各项措施促进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确保9860元,增长13.6%;力争10000元,增长15.2%,即全区农民增收总额为45400万元,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加6200万元;工资性收入增加32000万元;转移性收入增加5000万元;财产性收入增加2200万元。为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500元打下扎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培育农业经济增长点
  1、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调优农业结构,发展有技术支撑、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好的特色种养业。今年计划扩种经济作物1万亩次,完成4万亩设施粮田和3000亩设施菜田建设,扩大远洋捕捞渔业规模,新开发一批规模型、标准化的特色种养业基地。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特别是“农家乐”等项目,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2、促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经营。认真梳理土地规模经营状况,按照“巩固稳定、适度调整、设施配套、合作发展、加强服务”的原则,继续鼓励与扶持本地农民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全区实现80%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以及60%粮食作物由专业农民经营。同时,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一批以食用菌、非洲菊、肉鸽、草食山羊等为特色“一村一品”基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发展一批高产出、高就业的种养项目。建立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贷款难的问题。
  3、加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服务。抓住农业基层推广体系改革试点的契机,充分发挥区、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积极做好“科技入户”、“测土配方”等工作。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到农村第一线创办农业基地。年内完成1500名专业农民培训工作。实现高产优质水稻良种推广的全覆盖,推广杂交水稻6万亩,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下降10%。
  4、培育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支持龙头企业把销售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探索在市区和城区设优质农产品专卖店和专柜。积极开拓优质农产品的国际市场,鼓励生产符合国际质量标准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5、完善农业保险机制。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事业,在巩固水稻、蔬菜等传统种养业的基础上,将高投入农业品种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通过“企业补一点、农民出一点、财政贴一点”等办法,加快构建“广覆盖、低缴费、能赔本”的农业保险机制,今年财政列支400万元用于农业投保扶持资金。
  (二)推动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工资性收入提高
  1、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大力推进二、三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雇用本地工人,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赋予村级经济发展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支点。利用好市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政策,做好廊下镇农产品加工区建设标准厂房的工作。
  2、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扶持创业实践,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对我区有传统优势的特色、无污染的家庭手工业,要充分挖掘、形成规模态势,促进农村劳动力中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农民就业。区、镇及有关部门要优化创业环境,加强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协调,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条件。
  3、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杜绝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现象发生,确保工资最低保障落实。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各类企业遵守劳动法规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并鼓励企业以人为本,在企业增加效益的同时,增加农民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4、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在保证部分农民本地就业的同时,积极开拓境外劳务市场,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境外转移农村劳动力。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境外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同时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较偏远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鼓励他们到经济发展较快、岗位较多的地区就业。
  (三)完善保障配套措施,提高转移性收入
  1、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农业直补政策。要继续加大财政对村经济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要保证经济薄弱村和纯农业村的公共支出。要完善和落实好对农民种粮直补和物化的补贴政策,2007年对粮食规模化经营继续补贴260元/亩。对市财政转移支付的事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扩大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性项目。
  2、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合作医疗管理组织体系,逐步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实现全区统一的个人投保资金标准,确保区镇两级政府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的投入,加强对企业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的征收,稳步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2007年将区级大病起付线下降至5000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疾病预防和大病保险机制。
  3、推进扶贫帮困工作。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成效。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做到扶贫到村到户。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加大对边远困难群众在助困、助医、助学方面的力度。对低收入贫困人口,要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工作岗位集中向这部分人倾斜,落户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优先接纳当地农民就业困难者。
  4、健全农村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镇保落实工作,加大对在企业务工的农民参加镇保的推进力度,逐步使在企业务工的农民从农保转为镇保,提升农民的保障层次。建立农保人员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采取社会统筹的办法,提高农村务农参保人员保险金缴纳水平。以村集体经济为农保统筹金征缴单位,按照企业统筹金的30%比例,为本村农业户籍劳动力年龄段非务工人员缴纳单位统筹金;村集体经济财力不足的,可列入区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落实老年农民养老金托底补贴政策,老年农民养老金从75元提高到100元/月。
  5、切实维护农民在土地、集体资产收益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发包权、承包权和土地流转行为,村级集体机动地超过5%以上部分应重新发包给农民,依法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费基价,确保土地流转费及时、足额到位,土地流转应优先满足本地专业农民规模经营,认真梳理并合理调整低偿流转土地问题,切实纠正无偿或低偿占用村级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问题。加强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
  (四)培育新型农民,提供农民增收的人才保障
  1、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和企业的要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定向培训,并为其建立职业补贴个人账户。年内完成5000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定单培训、委托培训、上岗培训、证书培训等与就业直接挂钩的培训形式,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优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资金扶持,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个人和家庭名义进行自主创业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申请3万元以下的小额创业贷款担保,对按期还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获得贷款利息的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
  3、吸引优势人才资源向农村集聚。鼓励村干部、农业科技骨干和优秀人才经营农业、创办规模农场或组建农业合作社,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头人。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和医务人员到农村任教、下乡支医,建立双向流动就业机制和专业农民的培养机制,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各镇、金山工业区要把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和制订各项措施。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研究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推进措施,确保农民增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对农民增收工作的考核机制。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纳入各镇、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实化考核措施,做到奖罚分明。
  (三)优化农民增收环境。农民增收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既涉及到生产部门,又涉及到管理部门。因此,区各委办局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单位都要有责任、有目标、有要求、有考核,合力推进全区农民增收工作,实现金山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