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山区农村用电事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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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号 |
TH4901000-200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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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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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农业 农村用电事务 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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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关于建立金山区农村用电事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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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办发〔2007〕39号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随着金山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区农村用电量不断增大。为及时协调解决电力供应和使用方面的出现的问题,规范农村用电秩序,优化农村用电环境,提高农村用电质量,确保农村用电安全,更好地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经第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建立金山区农村用电事务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农委、公安分局、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金山供电分公司。
二、主要职责 (一)农村电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二)用电高峰期间农村有序用电的指导和协调; (三)农村供电质量和服务的督导;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 (五)农村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分析、电网建设的规划、电网和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和推进协调、电网稳定运行和供电用电安全等事项。
三、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根据需要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分工并督促各单位完成会议确定的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明确联系部门和联系人,报区发展改革委,形成工作联络机制。根据联席会议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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