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招商局《关于对“重大、重要、特殊项目”实行督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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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号 |
TH4301000-2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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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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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经济管理 “二重一特” 督察制度 实施意见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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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关于对“重大、重要、特殊项目”实行督察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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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办〔2008〕16号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招商局制订的《关于对“重大、重要、特殊项目”实行督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对“重大、重要、特殊项目”实行督察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作风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全区重大、重要、特殊(以下简称“两重一特”)项目推进工作的力度,加快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落地,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两重一特”项目实施督察制度。
一、督察制度的实施和范围
(一)组织实施。“两重一特”项目督察制度由区政府组织实施,由“两重一特”项目督察组执行。督察组由专职督察员若干名组成,由区政府每两年聘任一次。督察组代表区政府行使对“两重一特”项目落地工作的督察职能。
(二)督察范围。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授权督察的工业项目或其它特殊项目。
(三)督察组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加强廉政自律建设,遵纪守法,秉公督察。
二、专职督察员工作职责
(一)开展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经常深入各镇、工业区和相关单位,加强联系,了解“两重一特”项目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推动有关工作落实。每季度末编写专题简报,对有关项目进展的实情、存在的问题、解决的途径进行如实的汇总,向区有关领导报告。
(二)定期报告督察项目落地进展情况,找准问题,推介经验,提出建议,为领导采取决策措施提供情况和服务。
(三)根据领导意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助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项目落地。
(四)做好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督察结果的运用
(一)督察组对有关项目的督察情况,为区项目推进考核的依据之一,纳入年底对全区各镇、工业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
(二)区纪监委对项目落地中各主体、部门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定期听取督察组的意见。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电话
金山区“两重一特”项目督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招商局(审批中心)。专职督察员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由区招商局及党组代管。区招商局要为专职督察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联系地址:金山区石化卫零路485号,电话:6724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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