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办发〔2008〕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金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起,周五下班时间由原来16:30,调整为17:00,即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高温期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生产情况自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