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金山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2004-4-26 15:53:07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司法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区设立的域外法律机构。
(四)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管理、协调、指导本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1 4 8 ”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二)办公室
(三)律师公证工作科
(四)法制宣传科
(五)基层工作科
(六)计划财务科

联系方式

地址: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5795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