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发〔2008〕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高士明为金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二○○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