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办公室办公指南

2005年4月20日



一、办公指南
  ·查信电话:   57921628
  ·来访接待电话: 57921234
           57921629
  ·来访接待和查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星期五上午:8:30-11:30
  ·来访接待地点:区委区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大院西南角平房) 
  ·通信地址: 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电子信箱:xfb@jsq.shanghai.gov.cn
  ·邮编: 200540

二、周四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
  1、区委区政府:
  日期:周四上午8:30-11:3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委区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大院西南角平房)
  接待领导: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2、镇、街道:
  日期:周四上午8:30-11: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区各镇街道信访接待室
  接待领导: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和镇政府镇长、副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

三、信访条例
  1、《信访条例》
  2、《上海市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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