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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李毓毅主持召开第9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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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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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区委书记李毓毅主持召开第9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公安分局关于提请批转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06-2008年三年行动计划的请示。 会议认为,消防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本着对金山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万无一失。 会议要求,第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第二,生产和发展必须服从于安全。在安排消防基础设施项目时,要进行科学、系统地论证。第三,既要从财力上保障我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又要积极争取市对我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倾斜。第四,建设消防基础设施项目时,要进行必要的核算,提高消防设施建设的科技水平,既保证项目实施,又体现勤俭节约。第五,城市规划建设中,要高标准地同步考虑消防基础设施和架空线、地下管线等设施建设,把消防基础设施等列入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房地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金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认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统筹金山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体现后发优势的重要环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第一,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周全考虑,系统安排。第二,要充分考虑城市总体规划中工业用地、城镇规划用地和基本农田用地的比例关系,尤其要合理核算好我区基本农田面积。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有关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峰,副区长吴新超、施黄飞、陆建成、叶汝强、李华桂,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过维义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俊、区政协副主席徐虹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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