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召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座谈会达成八项共识

2007年6月25日



  6月22日,区司法局积极落实区政风行风会议精神,召开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座谈会,就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达成八项共识。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重要性。

  二是明确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重点,要在规范服务、方便群众、公开透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三是树立准确的法律服务价值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法律服务作为热爱终生、奋斗终生的事业,不能作为赚钱方法和谋生手段。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倡优质服务、良性竞争,严禁损人利己。

  五是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要整合资源,定期向法院、检察院、纪委、行风监督员等征求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行风的意见。

  六是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善于换位思考,站在群众角度理解和善待群众意见。

  七是以提高语言能力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素质和形象,提倡法律服务工作者既会说普通话又会说金山方言,根据当事人情况分别使用。

  八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一支重要队伍,与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队伍一视同仁、严格管理。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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