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金山区出台"意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2007年10月26日



  10月23日,中共金山区委办公室印发了《金山区关于党委(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民主决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金山区关于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认真贯彻落实今年8月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具体措施。

  在制订“两个实施意见”过程中,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多次征求了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20多人的意见,并通过政务网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等党内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把握以下三点原则:一是注意与现有国家法律和党内规章的衔接;二是对分散在各处的监督规定进行整合;三是认真总结本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监督的经验教训。

  “两个实施意见”的内容包括制定依据、原则、方法、要求和保障措施等,适用对象范围为各镇、社区(街道)、金山工业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处级领导班子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各区属企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两个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来源:区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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