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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标准化专项资金申请启动 有关单位可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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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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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促进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本市标准化事业发展,提升本市城市国际竞争力,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了《2008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各有关单位可按照申请指南组织项目,及时申请。
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主要支持4类项目,即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其中:标准制修订项目、采用国际标准项目,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项目;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后批准实施的项目;同时,对列入上海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农业、服务业、先进制造业2007-2010年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项目也予以重点支持。
申请单位可通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查询《2008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及时向市质监局申请。项目申请受理日期截止至6月30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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