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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监督会议 义卖等必须事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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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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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金山区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监督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和审计署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通知精神。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葛永东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监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民政、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是关系到灾区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是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一定要做到管理有序,账目清楚。
会议决定,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合理使用和规范募集,提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
会议明确,区纪委、监察委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强化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跟踪审计,区财政局严格对财政性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区民政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
会议强调,金山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义卖、义拍、义演活动事先必须到区民政局备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义卖、义拍、义演活动,要加强对捐赠票据的管理。
区纪委、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单位分别汇报了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
来源:区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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